離金太陽項目清算只剩幾天,按照之前財政部下達的文件,二零零九至二零一一年的所有項目,將以六月三十日為最終清算時間,如果項目不能完成并網發(fā)電,就將要求退回財政補貼,一直到并網之后再撥回補貼或按照度電補貼重新核定上網電價。在挽救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過程中,這個清算文件同樣存在缺陷。
(一)并網標準不明確。目前國家電網的并網類型是統(tǒng)購統(tǒng)銷、自發(fā)自用余量上網、自發(fā)自用三種模式。其中,前兩者存在復雜的操作方式,需要屋頂業(yè)主、投資方和電網公司的積極配合,才能在至少一年的時間內完成并網驗收全過程。第三種只需要電網公司出文件承認這種接入方式,擔第三種方式目前又很難被政府部門認定為已并網。
(二)補貼收回難操作。如果項目己經完成但是并網并未完成,資金收回的操作非常困難。因為投資業(yè)主并非直接補貼,而是經過招投標、供應商確認、發(fā)票管理等程序,由財政部門直接將補貼撥付給了設備供應商及施工單位。投資方根本沒有接觸過資金。
(三)未能明確哪個部門為并網標準的最終認定單位。電網公司應是認定是否并網的唯一合法單位,但是在操作并網工程的過程中,電網公司有自己的投資管理程序,需要經過層層審批并下達。并網設計工作還存在傳統(tǒng)電源和新能源技術標準的差異而變得復雜,使并網工作的時間很難確定。
綜合以上所述,我們歡迎完善金太陽示范工程的清算工作制度,推動新能源革命的發(fā)展。完善制度最重要的環(huán)節(jié),就是對新能源的應用量體裁衣,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辦法,嚴重挫傷新能源投資企業(yè)的積極性。